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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姻期间,我给男方支付几笔借款用于建房,女方可能不知情。两人离婚后协议书约定由女方承担一切债务请问是由男方承担还是跟女方共同承担?

婚姻家庭 2023-04-11 16:43 标签: 婚姻期间 借款 承担规定

一方的婚前债务离婚后不用共同承担,除非该债务由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夫妻双方对该债务都有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金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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