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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广东东莞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婚姻家庭 2023-04-11 14:35 标签: 申请离婚 条件 规定

申请离婚需要的条件: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2、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3、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顾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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