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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一方,生前欠下的债务,对方不知情的话,需要承担偿还的义务吗?

婚姻家庭 2023-04-03 11:01 标签: 生前欠债 承担债务 规定

夫妻对另一方不知情的债务一般没有偿还义务。但如果债权人提供了相应证据,能够证明另一方未经允许所负债务用于婚姻存续期间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生产经营所需等情况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的一方有偿还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杨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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