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三条
2023-05-27 15:46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处理,患者可以采取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医院不依照法律规定处理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责任人员处以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023-04-23 11:32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6条之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病程记录属于患者可以复制的范围。
2023-05-22 08:50
病假需要提供以下证明:1、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书要有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2、请假条或者用人单位内部类似的其它证明。
2022-11-21 15:31
医院医生让在药店买药是否违法,需要看具体买哪种药。《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2023-05-17 16:39
2位老人吵架!对方说我们打他,并到医院检查搞了一堆费用。让我们出?
被殴打的一方可以与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好老人殴打自己的相关证据,如殴打自己的录音录像,自己去医院治疗的记录等,写好起诉状,向老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请求法院判决老人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