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如果施工现场发生工伤,如果施工现场不配合提供材料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3-03-23 16:11 标签: 施工现场工伤 提供材料 办法

工伤企业不配合举证有以下办法:1、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2、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3、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如果对劳动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起诉到法院;4、裁决或判决生效后,如果企业没有自动履行,就要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黄华勇律师

黄华勇律师

广东广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建筑工程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