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的,招标方可与对方协商签订合同。如果中标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024-11-11 10:31
1、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协商签订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024-07-17 09:56
1、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协商签订合同;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025-12-11 10:59
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可以先协商签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026-03-25 16:15
工程中标方没有签合同,招标方和对方可以先协商签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2025-01-14 09:58
如果是中标后中标人不签合同的,则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然后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果是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书面催告其签订合同,如果其还拒绝的,则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