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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个月女方提出离婚需给女方赔偿么

婚姻家庭 2026-08-06 09:25 标签: 女方 需给 赔偿

不存在法定的情形不需要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女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焦南凡律师

焦南凡律师

湖北道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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