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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呢

婚姻家庭 2022-08-23 16:27 标签: 离婚 案件

离婚案件原则上是不能缺席判决的,但有特殊情况也是可以的。
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周齐律师

周齐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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