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失地保险可以合并。
《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二条部分失地农民按本办法分档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已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2022-08-08 16:36
2022-08-08 18:07
2024-12-23 15:56
第一、社会保障是大概念,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简称五险;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还要分别分为城镇、城乡两大种。
第二,失地保险系国家为发展经济;
推动民生项目等征地后解决那些因此而失去土地的农民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险种。
此险种只是暂时的一种解决方式,长远还会逐步与上述的养老保险接轨;因此不相冲突,没有矛盾。
2022-09-29 08:51
农村社保卡与公司交的社保能合并的方式: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2025-04-29 19:21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法为:
从16周岁开始,截止到征地安置补偿协议签订之日时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不足2周岁的缴费年限按实际年龄计算到月,一次性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
被占地农民转为正式工人后,其工龄应从其被吸收为工人到单位报到并领取工资之日起计算。
如果只是被征用农村土地,并没有到单位报到或将征地补偿款用于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不可以抵交城镇职工社保工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