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的失职行为有:
1、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
2、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等。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2-08-31 10:50
2022-08-12 13:41
发生医疗事故不是一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犯医疗事故罪必须要满足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主观为过失。
2022-09-07 16:30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的情形有: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2020-11-24 14:30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2024-08-17 09:01
医疗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条件:
医院或者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发生医疗责任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由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