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并无无效事宜,解除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08-25 16:47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第七条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2022-08-20 16:21
不能。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是两个概念,合同解除不代表合同无效,合同解除时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条款还是有效的,意思是合同解除时,根据原合同约定,有义务要履行的还是要履行完毕。
2020-11-23 18:23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合同无效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
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合同无效,则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2024-03-30 14:43
不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行为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1-01-30 11:29
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