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行政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
2.合法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注重效果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2022-10-28 17:03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1、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部分,民事纠纷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的各种权益争执;
2、必须是实施了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较轻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78条规定,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2023-04-26 13:41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2-09-23 11:58
仲裁的范围包括这些: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2022-10-11 14:14
1、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交仲裁的纠纷限于民事经济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
3、涉及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一定程度上也涉及财产权益,但这类纠纷往往是与当事人自己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密切联系。
4、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这类争议只能通过诉讼由人民法院审理和判决。
2025-04-16 15:41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则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