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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居间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2026-10-30 17:08 标签: 居间合同纠纷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的管辖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无约定也无协议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三十五条 共同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李逸伟律师

李逸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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