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赠与合同纠纷如何算损失

合同纠纷 2026-03-23 15:26 标签: 赠与 合同纠纷 损失

合同纠纷一般需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财物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申凤娇律师

申凤娇律师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建筑工程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