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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哪些

合同纠纷 2026-03-12 16:04 标签: 无效合同 要件 成立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因为特殊原因而不产生效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的成立要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在这种前提下,如果并未实际损害国家利益,则仅构成可撤销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罗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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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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