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争议条款含义的确定,应当探究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典》第142条第1款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第一,首先要按照条款所使用的词句进行解释。
第二,对条款中词句的理解不能孤立进行,要结合其他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判断、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2022-08-12 15:14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了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025-05-16 16:45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2024-07-20 10:05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025-12-29 11:01
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确定方法如下:
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022-08-12 14:46
一方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合同标的及其数量、质量;
3、价款或者报酬;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具体内容由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