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人犯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是认为需要逮捕人犯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024-04-03 11:32
被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2023-04-26 09:02
不予批捕的情形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5-02-20 14:35
非法拘禁不予批捕的条件:
1、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没有足够证据得以证明的;
2、其犯罪情节较轻,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3、对其取保候审足以防止其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危害社会、妨害作证、对他人实施报复或自杀、逃跑,且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
2025-04-30 08:52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022-08-05 14:55
非吸案以下人员不批捕:
1、没有犯罪事实的;2、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3、虽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属于预备犯、中止犯等。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