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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 2024-03-31 15:19 标签: 医疗损害 举证责任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
1、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由患者就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进行举证,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行医正当、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举证。
2、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行医正当、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患者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侵权责任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张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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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诺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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