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收养亲戚家的孩子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婚姻家庭 2024-03-30 14:38 标签: 收养手续

收养人因经济状况,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收养人一方死亡、离异,另一方不愿意继续抚养,或者养父母双亡的,可由收养人或其亲属将被收养人送交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被收养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其亲属符合收养人条件且愿意收养的,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王迪律师

王迪律师

内蒙古义德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东城]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