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出状态不能领结婚证。
户口迁出后,还没有落户地的,原户口本已无效,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没有有效的户口簿,是无法登记结婚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2022-08-11 10:52
户主不给户口本可以迁出户口。公民想迁出户口,但又拿不到户口本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待迁入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迁入户口手续。迁移户口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2023-03-08 13:33
领结婚证要把全家的户口本全部带上。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2-09-28 16:31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
此时,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还要再开一次。
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022-09-15 14:12
女儿户口迁出能继承家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权与户口是否迁出是没有关系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家产的。(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女儿户口迁出还能继承家产的。
2022-09-29 09:09
可以。任何人的继承权都是平等的,无论男女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出嫁的女人无论其户口有没有迁出,都不会改变其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或者权利。尽管女儿已经出嫁了,把户口也迁走了,但是根据民法点当中,只要没有出现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女儿对于父母的财产也是有法定的继承权利的,父母在离世之前可以订立遗嘱,对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割,遗嘱的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的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