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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辱骂工作人员,是犯什么罪

刑事辩护 2024-03-28 15:26 标签: 恶意辱骂

恶意辱骂工作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侮辱罪。
(1)法律规定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以骂人的方式公然侮辱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梁鸿律师

梁鸿律师

四川欣锐(广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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