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其财产。
2021-01-28 14:07
下列财产不能抵押:
1、土地所有权。因为,土地所有权不可流通。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上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此种情形是为了公共利益而设。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抵押是处分行为,此种情形是由于处分权之欠缺。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因为所有人丧失了处分权。
6、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无效。
7、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但农作物抵押有效。
2022-08-12 17:16
不能抵押的房产:
1、存在权属争议的;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存在权利限制的房产,例如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产、私人建房等;
4、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2022-08-23 11:07
若要作为抵押物,需要满足抵押物的条件。
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而提供的、用于设定抵押权的特定财产。
只要满足抵押物的条件,就可以作为抵押物用来申请抵押贷款。
2024-06-25 15:13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022-08-20 13:46
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