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批捕了不合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嫌疑人批捕不符合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023-09-08 16:07
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的处理办法:1、自诉人可以向检察院或法院了解情况,对相关证据予以补充;2、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二次补充侦查后如果仍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起诉的,应作出不予起诉决定;3、法院经审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应驳回起诉。
2020-09-19 15:38
公安局不能直接起诉。除自诉案件外,刑事案件必须经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不批捕不等于不再侦查案件,可能是证据不足,或者不需逮捕,等侦查终结检察院还会公诉,如果到时候检察院不公诉,或者不批捕时就撤销案件了,被害人可以自诉。除了检察院公诉和被害人自诉,刑事案件没有别的起诉方式。
2022-08-09 11:51
传唤不是证据不足。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公安机关没有采取拘留等严厉的强制措施并不等于证据不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由此可见,传唤是有证据的。
2022-09-09 08:43
1、在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调查收集。依职权调查收集后证据充分的,应当开庭审理,仍然缺乏证据的,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2022-09-09 08:51
证据不足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