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安全事故可以索赔项目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21-02-20 14:07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3-27 15:36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2022-09-28 09:52
处理安全事故的具体流程规定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2024-03-28 10:54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还有残疾补助费、被扶养人
2022-08-10 11:27
事故发生的三大因素是要依据发生事故的原因来决定因素的。
一、安全事故发生“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1、安全意识不强,麻痹思想、马虎草率行为;
2、不使用或不当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着装;
4、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行为和交通违法行为;
5、从事自己不熟悉的工作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机具;
6、工作时精力分散,闲谈打闹嬉戏,图方便走捷径;
7、对从事的作业安全隐患心里无底,安全措施没有掌握,没有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身体状况不佳,心理异常。
(二)、环境因素
1、不整洁的工作环境,噪音、烟雾、粉尘、震动、高温等;
2、材料和工具堆放混乱无序;
3、作业环境高噪音、浓烟雾、浓粉尘,昏暗视线不良,通风不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指挥无序,相互干扰,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5、危险指示标志不清晰、不全或错误。
(三)、管理因素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全;
2、各级管理人员失职、渎职、违章指挥;
3、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生产检查没有进行或存在形式主义;
5、对员工反映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
6、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没有反馈或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