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2026-08-28 16:14
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有: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2022-08-10 16:06
业务有权要求物业公开的信息:业主请求查阅、公布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022-08-11 11:46
业务有权要求物业公开的信息:业主请求查阅、公布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2025-11-20 17:14
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是: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除可以收取检索。
2.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6-10-12 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荣幸地向您介绍以下内容:
首先,涉及到政府日常管理和未来发展规划等核心信息;其次,是那些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执行进展情况;接着,涉及到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及其效果的监督情况;随后,涵盖了政府组织架构、人事安排等公共事务信息;最后,是指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所规定需要公开披露的其他所有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