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10-17 10:33
两人以上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2025-07-18 10:56
在环境污染侵权中,举证责任分配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
1、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
2、原告受到了损害的事实
2025-06-11 16:45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
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2025-03-28 17:14
发生环境纠纷后,争议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
一般来说,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调查、处理达成有关协议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2-08-20 14:17
传统的民事责任包括四个方面:主观上具有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但对于环境民事责任来说,又有些许不同。在环境民事责任中,主观上的过错与行为的违法性不再那么被注重。更加注重的是致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