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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违建是否应当拆除

行政诉讼 2026-10-08 12:01 标签: 违建 拆除 认定

应当拆除的。
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主要包括:
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
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
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
原址改建、扩建。
其违法行为可分为违反规划和违法占地。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万福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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