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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拒收算拘留吗

刑事辩护 2026-08-19 14:04 标签: 拒收 拘留所 拘留

不算。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拘留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机关场所之内进行,如果拘留所不予收拘,则不算拘留。
拘留所应该要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一)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五)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刘圣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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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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