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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如何?

行政诉讼 2026-08-31 11:02 标签: 十四周岁 当事 人行

当事人行政违法时不满十四周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应当不予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裴英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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