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通常是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有特殊用途的货币,资金是不包含在内的。而其他货币资金又可以分为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和存款信用保障金,还有存款和信用卡存款,以及银行本票存款和存出投资款等等。
法律依据
《《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个人卡持卡人或其代理人交存现金,应在发卡银行或其代理银行办理。 持卡人凭信用卡在发卡银行或代理银行交存现金的,银行经审查并收妥现金后,在存款单上压卡,将存款单回单联及信用卡交给持卡人。 持卡人委托他人在不压卡的情况下代为办理交存现金的,代理人应在信用卡存款单上填写持卡人的卡号、姓名、存款金额等内容,并将现金送交银行办理交存手续。
2022-08-24 14:43
2022-08-31 16:45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2023-06-02 08:54
企业注销前会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若是在偿还完所有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应当按照约定分配给股东。之后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2024-03-30 11:02
1.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不符时,首先进行库存商品盘点.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不记账,将账面库存金额大于实物库存的差额计算补交增值税;
如果账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说明有购进货物不记账,应将货物退还给销货方。
2.账面库存与实物库存相符时,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其存货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退税。
2022-09-29 11:19
法律明确了清退资金的来源,包括:非法集资资金余额、收益,非法集资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以及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我国法律坚持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明确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