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2021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第一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合肥市统计局公布2020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831元。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即24207元,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2904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022-09-17 15:43
一、具体标准。
1、武汉市主城区下限:2010元;
2、武汉市新城区下限:1800元。(新城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
二、划分依据。
缴存基数下限按省政府公布执行的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限标准,也不得低于下限标准。
2021-02-25 14:55
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没有工作的人,以各地的低保标准作为缴费基准。
缴存基数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缴存比例在每个地方也是不一样的。依照国家规定,缴存比例是不超过12%,不低于8%的。
所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2-09-22 10:25
一、最低缴费基数:2200元/2360元
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22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二、最高缴费基数:38892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8892元(2021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2964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2025-08-07 16:27
依照各类型社会保险的投保情况,缴纳费用基数亦有所差异:
首先,城镇在职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依照本人月均工资为参照依据;然而,在工资水平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之时,将按照该比例进行计算;若职员工资超出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同一标准计算。
其次,对于灵活就业者而言,因其薪资难以准确核定,故由社保机构设定在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区间内的多档缴费基数,供个体参保者自主选取适合自身情况的档次进行缴纳。
最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方案则设计了100元至2000元乃至更高的多种档次,让参与者有充分的选择空间来决定缴费基准。
2025-08-07 10:51
公积金缴存基数与工资不仅有关系,而且关系密切,因为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来计算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地要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根据各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