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5-07-18 16:41
2026-04-09 09:04
1、要按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等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
2、对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案件的审理。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或者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案件的审理。
5、有其他应当中止案件审理的情况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中止审理。
2025-09-17 11: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再审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021-02-27 11:31
代位权诉讼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2024-07-04 14:07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