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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 2026-06-28 10:25 标签: 重大安全事故 要件 工程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付佳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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