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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涉外法律 2026-05-23 10:05 标签: 离婚 协议 材料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张胜道律师

张胜道律师

上海科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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