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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哪些

其他 2026-04-27 14:59 标签: 无因 见义勇为 区别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具体行为的危险程度不同。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 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赵燕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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