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责任承担,具有“顺序性”,首先依照第一顺位的规则承担责任;不能适用第一顺位规则,依照第二顺位的规则承担责任。
见义勇为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然,见义勇为打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还要看强度是否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见义勇为打伤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防卫强度是否过当。
严格来说,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之中,并没有对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只能够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找到相关的内容。 例如2005 年《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指不符特定职责的公民,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置个人安危于不顾,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斗争的行为”。 2007 年《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中称见义勇为是指“非因法定职责,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和抢险、救灾、救人,事迹突出的行为”等。 综上见义勇为应该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合乎正义的行为。
是否赔偿要看防卫行为是否过当,小偷只是偷了个面包,还没反抗就被你打骨折了,肯定是过当的,是要赔偿的。只要你见义勇为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是不用赔偿的,还应该被表扬。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说,见义勇为是好事,除造成重大过失外,其它不承担民事责任。
见义勇为时伤到被救人,不需要为此赔偿。法律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律鼓励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见义勇为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见义勇为奖励批下来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情况复杂的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需以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作为认定依据,所需时间不计入认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民政部门要出具确认的书面文件并下发结论,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向申请人作出结论并附加其说明原因。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奖品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见义勇为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见义勇为奖励批下来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推荐以及启动主动认定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情况复杂的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需以相关部门的处理结论作为认定依据,所需时间不计入认定期限。符合相关规定,民政部门要出具确认的书面文件并下发结论,不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向申请人作出结论并附加其说明原因。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奖品按照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此外,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2项规定: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为工伤。 职工有该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该规定没有对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行为原因做出特殊要求,因此即使工伤的发生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的,也仍然可以认定为工伤。 也就是说,为保护国家、集体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制止正在发生的违反犯罪行为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认定为工伤时,不受“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