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出现事故,一般由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首先是停止施工,非救援人员一律迅速离开现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指挥抢救伤亡人员,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送往就近医院或拨打120急救。接着就是处理现场危险源,防止次生灾害。
3、施工时发生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向安全生产监督、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2025-07-24 16:38
工地出现事故,首先将死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其次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然后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受影响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
2025-04-19 10:15
建筑事故大多发生在施工期间,因此从劳动法意义上讲,也属于工伤范畴,如果双方具有稳定、长期的劳动关系(在建筑领域一般是指工程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的工伤程序来要求单位赔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
2022-09-28 09:52
处理安全事故的具体流程规定如下: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公司应急小组组成临时应急救援小组,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
3、单位负责人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积极落实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2022-08-10 15:33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2022-10-28 15:29
工地出了事故第一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或施工者负责。责任划分主要看以下几点:
1、签订的协议中对责任的划分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依约定;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应承担的赔偿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