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面部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工伤 2026-03-02 14:04 标签: 工伤 鉴定标准 面部

面部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
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2、四级伤残:
面部中度毁容。
3、五级伤残:
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4、七级伤残:
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5、八级伤残:
面部烧伤植皮≥1/5。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王英伟律师

王英伟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