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刑事诉讼时间计算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6-01-24 09:05 标签: 刑事诉讼 计算 时间

刑事诉讼期间一般以时、日、月计算,以日为例,开始的日不在期间内,从开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期间,路途上的期间不在期间内,因此以邮递方式交上诉状等文件的,在期满前交付给邮递不视为过期。
犯罪嫌疑人的刑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也算做刑期,不因此延长刑事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陈飚律师

陈飚律师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