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要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我国的
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以下权利: 1.进行陈述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法庭调查时向被告人发问的权利。 4.向法庭出示的物证有辨认的权利。 5.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6.申请回避权。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权利具体如下: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5、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地按照法律规定,递交这类案件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2、针对一起刑事案件,国家为了能够保障侦查、起诉、审判活动可以顺利进行,就可以授权给刑事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这种方式在刑事诉讼中被称作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是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如果是自诉案件,则由自诉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民事案件二审结束后,一般不能直接转为刑事诉讼。但若发现新的刑事犯罪线索且符合立案标准,可另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二者相互独立且并行不悖。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的独立性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争议(如合同、侵权),刑事诉讼则追究犯罪行为。民事判决结果原则上不阻碍刑事诉讼的启动,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新事实或证据:民事审理中未发现的犯罪线索(如二审后才发现对方存在伪造证据、诈骗等行为); 符合刑事立案标准:需达到《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的“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条件。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范围 民事二审判决对民事权利义务的终局认定,不影响刑事诉讼对同一事实中犯罪行为的独立审查。例如: 案例中第三人因职务侵占罪被刑事判决,但民事法院仍可认定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判令银行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追赃退赔后,民事赔偿不足部分仍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0条)。 程序衔接与实务操作 若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犯罪线索,法院可依职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诉讼法》第111条); 若民事二审后当事人发现新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而非直接“转化”程序。
不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后,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属于民事诉讼,劳动仲裁是属于仲裁案件,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而民事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受15天限制。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
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其中翻译人员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为参与诉讼的外国人、少数民族人员、盲人、聋人、哑人等进行语言、文字或者手势翻译的人员。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公诉案件转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是不能撤销案件的; 如果不是公诉转自诉的,那么是可以撤销的。 刑事自诉案件,是否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有权利不起诉,起诉后当然有权利撤诉,但被害人撤诉通常应该获得法院的准许。
1、依据刑事诉讼法,涉及到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都是可以进行自诉的。 2、自诉人提起自诉的,法院应该根据具体案情做出开庭审判或裁定驳回等处理结果。 3、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