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因此私自录音只要没有违法的手段和形式、没有侵犯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刑事诉讼拒绝辩护的情况: 第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 第二种是,辩护律师拒绝辩护。 辩护权在刑事诉讼中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最为重要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规定了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
1、刑事案件通常涉及当事人的人身自由,甚至当事人的生命,更为严重。民事纠纷一般不严重,都是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纠纷。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需要。 刑事诉讼法证人不需要申请出庭。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证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在开庭前三天送达。证人未出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的,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刑事诉讼证据范围: 1、物证,书证 物证: 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书证: 具有直接证明性、稳定性、物理性和思想性。 2、证人证言 (1)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2)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3)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鉴定意见 (1)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 (2)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3)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撤案也就是撤诉,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虽然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要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
自诉人、人民检察院能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事人对刑事二审不服的,是不可以再上诉的,但是可以提起申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以刑事判决书为例,刑事判决书的写法为:标题,在居中位置写清楚标题;被告人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信息;辩护人和公诉人的基本情况;检察院指控的基本内容;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以及证据等;写清楚订立日期。
刑事诉讼辩方应该按下列方式来举证: 1、举证前向法庭明确说明举证目的以及证据收集的程序; 2、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举证,并科学、合理地安排举证的顺序,提供举证提纲、举证要点; 3、对于自行收集的证据最好当庭出示原件,进行质证,并要求将记录在庭审笔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