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4-06-30 10:41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赔偿的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025-05-10 11:30
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因工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根据伤残等级获得伤残补助金。
2021-05-31 08:59
工伤赔偿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障碍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
2025-01-06 15:55
工伤赔偿是按以下标准支付: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其他。
2025-05-14 15:17
工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1个月的本人工资;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
5、伤残津贴。分别为:一级伤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