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
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赔偿主体则是企业跟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5-12-29 16:05
建筑工地三防是指防火、防灾、防事故。
防火:
秋冬气候干燥,火灾隐患也变多,一旦发生火灾,蔓延速度也会很快。
防灾:
夏季时各种自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也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
防事故:
在企业生产中,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督察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
2023-03-14 11:43
建筑公司没有赔偿责任的,除非是有过失;包工头属于雇佣人,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的劳动关系是产生的,所以由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4-12-12 16:28
建筑工地的工人受伤,报工伤保险的流程为:首先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然后携带该决定书、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再由该机构仔细进行审核;最后核定相关的费用后,报销给受伤的工人。
2022-08-10 15:33
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
2025-05-29 17:32
如果要是承包关系,那么承包方施工承建方有责任,如果要是承揽或定作关系的劳务关系,则由承揽方承责。
除了由受伤人提起诉讼由其承担连带责任。
按照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