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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派出所不立案如何办

刑事辩护 2025-12-20 10:57 标签: 强拆 立案 派出

不合法。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另外,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吕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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