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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离职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5-12-11 10:36 标签: 离职 同意 领导

通常而言,若您希望结束与现有雇主之间的劳务关系,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通知便可终止劳动合约。
然而,确保此过程符合相关法规规范相当重要,应做好证据保存以防不时之需。
如在必须情况下,即便已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呈交离职申请,但雇主仍坚持反对,那么您完全有权选择直接离职。
同时,若碰到雇主恶意欠薪行为,您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若是您期望能够尽快离开现职岗位,并且尽可能减少可能遭受的薪资损失,我们建议您尝试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分心从事其他无关联的事务,促使雇主要求您自动离职。
如此一来,既可实现尽快离职的目标,也能确保您能获得全部应得的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李鉴春律师

李鉴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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