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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的主体能是单位吗

刑事辩护 2025-11-06 10:07 标签: 刑事自诉 主体 单位

刑事自诉的主体不可以是单位。刑事自诉案件主体一般为有责任能力的公民,在其合法权益遭到损害后,可以成为刑事自诉案件的主体。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翟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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