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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 2025-10-31 11:52 标签: 中标人 中标 自愿

通常而言,在中标者决定放弃他们所赢取的项目时,招标方有多种适当措施可以采纳以满足实际需求,比如向排名次席的候选人发送中标通知,或选择重新进行招标流程以妥善解决目标项目的相关问题。
此外,若发现中标者无法继续履行其职责的原因是不可抗拒力或其他合理合法的因素,这类情况下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然而,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与项目进展,在中标通知书已经颁发之后,若遇到中标者弃权的情形,我们建议招标方根据具体情况谨慎斟酌,采取相应对策,灵活地应对并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陈会培律师

陈会培律师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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