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益。这是所有权分离出来的权能,表现的是对财产的利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025-05-08 13:48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对所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并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022-08-09 14:41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役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用益物权包括以下这些 1、土地承包经营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 4、地役权 5、自然资源使用权
2022-08-11 15:22
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
物权是指人对依法享有的所有物的支配使用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当物权变动时,需要对其进行登记等,这就是物权的公示。
动产物权,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占有和交付作为其公示方法。占有为享有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权利存在的外衣。
所谓占有是指对于物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状态,登记可以作为不动产物权的一切变动形式的公示方法,而交付只能作为基于法律行为的让与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2025-07-10 09:38
可以。用益权是用益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用益物权人有权设立地役权。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的存续期限一般最长是70年。虽然地役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而我国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为70年。
地役权消灭的原因如下: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以土地为标的的物权消灭的原因,但地役权不但因为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时消灭,而且地役权也因需役地的灭失
2022-09-27 09:38
诉讼法部门指规范诉讼活动的法律。主要包括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另外,诉讼法部门还包括《仲裁法》、《监狱法》以及《律师法》等等。
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