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嫖娼行为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确实是违法行径。
当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到的卖淫嫖娼问题进行处置时,会遵循以下的执法准则:
对于存在卖淫嫖娼行为的人士,将依法处以10天及以上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下;针对年龄介于14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和年龄在16至18岁之间且首次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或者因经济压力而首次参与此类活动的人员,以及具有其他情节相对较轻性质的情况,则将处以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或罚金人民币500元以下。
此外,对于有过卖淫嫖娼行为的人群,除了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之外,也可能被依法实施强制性教育改造;对于那些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间并多次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年龄18岁以上且有两次以上卖淫嫖娼行为的人士,同样需要进行强制性的教育改造:
对于曾经因为卖淫嫖娼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之后又再次从事此类非法行为的,将会被采取劳动教养措施,并由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的惩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2-08-05 14:23
嫖娼属不属于刑事犯罪,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嫖娼一般不属于刑事犯罪,属于违法;
2、如果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3、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构成刑事犯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2025-10-23 16:28
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
2022-08-22 14:21
嫖娼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嫖娼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2024-07-04 10:23
嫖娼一般不属于犯罪,嫖娼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但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则构成犯罪的,则需承担刑事责任:
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22-08-12 14:25
筹集资金是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所以,筹集犯罪资金是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有两种类型:
一、为犯罪准备工具。
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其目的是为犯罪准备最合手、适用的工具。如为杀人而购买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为盗窃准备撬压工具、攀登工具等,为投毒购买毒药等均属为犯罪准备工具。
二、为犯罪创造条件。
为犯罪创造条件是指除为犯罪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准备活动,如踩点、跟踪、了解、掌握犯罪对象的活动规律,确定最佳地点和最佳时间,筹集资金、学习攀登、搏斗、诱骗等技巧,均属为犯罪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