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在此批复中并未明确规定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人;
(如电视台的记者)可以例外,法律也并未赋予诗记者这样的特殊权利,因此电视台记者暗访取得的录像资料同样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记者暗访多是在当事人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有的记者在暗访时,会有自己的主观意志在其中;
暗访取得的资料不一定是客观、公正的。但如果记者暗访取得的资料与案件其他证据材料同样能证明相同的问题,可以用来作为定案的参考。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
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23-03-18 17:02
对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仍需经过证人出庭接受法庭质证来确认其是否具有证明力,是否应该为法院所采信。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证人证言,仅是由公证处证明了证言是由证人本人所述,但并不能因此就证明证人所说的证言与案件事实相符。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证人有出庭接受质证的义务,经法院许可的,才可以用其它方式进行作证。
《民事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2024-12-02 10:50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2-08-18 11:52
遗嘱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认定其有效:
1、遗嘱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都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是伪造也不没有被篡改。
2022-08-11 08:48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公职人员正在进行什么行为,如果公职人员的行为与其公职无关,或者正在公开进行公共活动、职务活动,一般来说是可以录像的。但是,如果公职人员执行的公务涉及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或者其他机密,就不可以录像。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条规定:“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022-09-02 11:22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公职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公民用手机拍摄执法机关的行为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任何执法机关在执法的时候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任何公民和组织均有权进行以各种方式监督包括录像,而且,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质疑,曝光,以让社会大众知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律,但是我们不能完全相信自律,公民强有力的监督才是最重要的手段。录像就是一种监督手段。在其他情况下,录音录像如果能证明来源合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般来说所谓合法,一是指利用公共场所的监控,二是自己录音录像但经过对方同意。所以,你可以合法录音录像,但必须对方单位同意,而如果对方不同意,你的录音录像不得作为证据使用,并且由于政法部门有涉密工作或不适宜公开的资料,如果不小心你偷录了,可能会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 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