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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性质的强迫交易罪怎么判定

刑事辩护 2025-09-10 14:43 标签: 强迫交易 判定 性质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强迫交易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股份,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于子龙律师

于子龙律师

山东瑞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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